第二十四章 成功了!-《活着之我是福贵》
第(3/3)页
徐父眼睛一瞪,“畜生,你想也别想,这是传家的东西,还有家珍的金镯子你也别想。”
这两颗金豆子和金镯子,真的是徐家最后的家底了。
非不必要,绝对不能动用。
不管什么时代,黄金的价值绝对是最坚挺的。
徐父也纳闷,他的两颗金豆子除了徐母以外,没人知道,这兔崽子是怎么发现的。
他下意识将怀疑的眼光看着徐母。
“哼,慈母多败儿。”
徐母一脸懵,她虽然溺爱自家儿子,但也知道自家儿子的本性,可从没给他说过这事儿。
徐福贵笑着摆摆手,还给徐父三块银元,“我瞎猜的,我用不了六块银元,三块就够了。”
说话间,大肠终于已经卤入味,捞起来切了一盘,照样一人尝了一块。
彻底没有大肠的异味,香气扑鼻,口感弹滑,很有嚼劲,众人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吃的大肠。
随后徐母就舍不得吃了,说是留着中午再吃,干吃卤味实在太奢侈了。
而那一锅卤水,自然也成了众人眼里的宝贝,徐母吩咐他去县城的时候,再买一口新锅回来,专门煮卤味。
徐福贵应了一声,叫上徐父和来顺,准备做一个卤味摊子。
为了赶速度,直接将家里仅存的一张木桌进行改造,上面安装了一个竹鹏,挂上麻布,可以用来遮雨遮尘遮蚊虫。
中午时分,他看到陈运生回家,端起仅存的猪大肠走过去让他尝了尝。
陈运生的反应和来顺他们没有什么两样,一开始对这黄褐色的大肠有些怀疑,勉强尝了一口后,眼睛瞬间一亮,不断夸赞。
“五哥,以后你要是去杀猪,就把猪下水,羊下水,猪头羊头什么的给我留着,我按市场的价钱买。”
陈运生得知他要去县城做卤味生意,没有拒绝,直接答应了下来,将刚刚带回来的猪下水卖给了他,哪怕是按市场价,依旧便宜的很......
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