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野鸡蛋-《活着之我是福贵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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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细蒙蒙的雨丝在空中结成长线,无声落在山林中,微风吹过,竹林轻轻摇摆,仿佛在欢迎雨水的滋润。

    “啪!”

    一声脆响传出,惊起一只白头鸟,一棵二十多米高的楠竹缓缓倒下,洒出大片雨水。

    楠竹相较于其他竹子,不仅更粗更长,而且更结实耐用,成年人大腿粗的楠竹,劈成两半,将竹节打磨掉,连接在一起,便是当地最常用的引水方式。

    徐福贵负责砍楠竹,来顺则将楠竹的枝丫给处理掉,一根楠竹很重,还好两人力气都不小,即便是在山林里,效率也很高。

    连续砍了十多根楠竹,徐福贵便累的满头大汗,看了看磨起泡的双手,阵阵辣痛传递给神经。

    将湿透的上衣脱掉,露出白皙的结实的皮肤,随手削了一根竹签,忍痛将泡全部刺破,坐在地上,一边喝水一边休息。

    来顺坐在楠竹上,傻笑道:“少爷,你咋晒不黑?”

    前几天艳阳天,他们在地里都是光着膀子干活,他的皮肤明显黑了不止一点儿,反观徐福贵,肤色并没什么变化。

    “可能我天生就是当少爷的命。”徐福贵开了句玩笑。

    他的皮肤只是不容易晒黑,要是晒多了,照样会变成小麦色,然后逐渐变得黝黑。

    来顺歇了一会儿,感觉有些尿急,走到一旁去撒尿,撒到一半,突然兴奋叫道:“少爷,前面有只野鸡!”

    徐福贵眼睛一亮,动作麻利的像是猴猿,手扶着耸立的楠竹,迅速来到他旁边,定睛一看,一只浑身湿漉漉的野鸡刚刚消失在树丛里。

    “来顺,快追!”

    两人赶忙朝野鸡追了过去,这可是大自然的馈赠,他们可不想错过。

    好几天没有吃肉,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。

    野鸡毕竟是在山林里讨生活的,在山林里灵活穿梭,两人虽然兵分两路追赶,可依旧撵不上。

    最后,野鸡直接窜进一大片比人还高的的蕨叶草丛里面,草丛里还生长着许多带刺的不知名草藤。

    “咕咕......”

    野鸡窜进草丛,反而不跑了,转头叫了两声,似乎在嘲笑他们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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