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四六章 不要想占大明的便宜-《大明1805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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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所以韦德梅耶干脆预防性的提出了收益分开的想法。

    韦德梅耶觉得,这条建议应该很容易得到大明的认可,毕竟这是最公平的方案。

    可以避免自己发现更多石油之后吃亏,无论是强忍着吃亏还是违约停止合作,对大明的声誉而言都不是好事。

    大明现在的体量,应该不会在意这点收益,应该更加重视威望才对。

    然而,林则徐得到过朱靖垣的命令,是不允许收益分开核算的。

    这笔收益对大明而言确实不算什么,但是没有人会把钱往外送的啊。

    反过来看,在这种工程项目上的合作,大明肯定要提供石油开采技术的。

    而朱靖垣已经知道,大明这一侧根本没有多少石油。

    如果财务分开核算,那大明就得不到什么收益,相当于免费向露西亚提供技术。

    那当然是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林则徐虽然不知道那里有没有石油,但朱靖垣给的指令却会严格遵守,所以毫不犹豫的给拒绝了韦德梅耶的这条要求:

    “你们担心大明会违约?还是担心大明会占你们露西亚的便宜?

    “大明的目的是经济上的合作,是与露西亚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。

    “所以分公司可以有,可以按照你们的方案安排人员,但是公司财务必须合并。

    “从石油开始正式生产开始的前十年,双方收益七三分成。

    “大明拿七成,因为合作早期大明要提供技术,相当于对伱们做了技术转让。

    “第十年到第二十年之间,收益六四分成,二十年后五五分成。”

    林则徐的回应直接出乎了韦德梅耶的意料。

    主要是对财务合并的要求。

    不过加上大明拿大头的收益分成的方式,以及确实会存在的技术转让,倒也勉强说得过去。

    就怕万一,大明那边真的完全没有石油资源,那露西亚就亏大了。

    不过韦德梅耶觉得,万一的情况应该不会出现的。

    而且这也也是可以协商的。

    韦德梅耶整理着思路,斟酌者语言,再次提出了修改意见:

    “我认为,不应该直接按照固定的比例来分配收益。

    “那样任何一方的石油产出更多,都会形成事实上的不公平。

    “不公平就会有矛盾,矛盾就可能造成冲突,所以应该提前想办法规避。

    “我的建议是,石油开发获得的收益,应该首先抵消双方的投入的成本。

    “早期可以给与大明的技术一定的分成比例,后续应该按照实际投资比例来抵消。

    “收回开发成本,抵消了双方的投资之后,最后的纯利润分红按照双方的石油产量来分配。

    “这样应该是最为公平,也最为稳妥的分配方式了。”

    林则徐听了之后忍不住皱眉了。

    韦德梅耶的提议听起来非常的合理。

    但林则徐不知道朱靖垣为什么要求财务合并,所以也不敢贸然做出回应。

    仔细考虑过之后,林则徐表示要回去考虑。

    于是会议再次暂停,林则徐把韦德梅耶的建议发给了朱靖垣。

    朱靖垣收到后,再次努力返检自己的记忆,回忆伏尔加-乌拉尔油气区的资料。

    这个油田的开发高峰期,应该是在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,当时是红色露西亚最大的油田,之后产量逐年下降,最大油田的宝座让位于秋明油田了。

    不过,这个油田从三十年代就开始勘探了,到了五十年代才开始产能爆发。

    可能有需求因素,也可能有技术因素,以及战争因素。

    但是朱靖垣对勘探和开发过程基本没有深入的了解,当然也不敢贸然的做出极限的决定。

    最终还是决定保守一些,给林则徐写了份回应。

    让他再次折中一下,接受韦德梅耶的建议,首先按照投资和实际花费的成本来分配收益。

    对于最后剩下的纯利润,开发前十年大明拿七成,第十年到第二十年大明拿六成。

    大明多拿的这些利润分成,作为大明的技术转让的对价。

    从第二十年到第四十年,双方五五分成。

    四十年后按照实际产出分配。

    朱靖垣也没有做到极限,这个油田在朱靖垣穿越之前,仍然是露西亚第二大油田。

    七十年代之后只是产能爆发期结束了,再加上秋明油田的开发,产能占比才迅速下降的。

    大明参与开发,在开发过程中大量投入,只参与前期的分成,也不算太过分。

    朱靖垣做出决定,前方的会谈也就再次开始了。

    林则徐把朱靖垣的要求说出来,并给了比较严肃的提醒:

    “这已经是殿下慷慨,给了你们最大的照顾了,所以尽快决定吧。”

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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