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猎户-《狼烟起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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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宋康年神色一凛,吩咐福财在村里找几个健壮长工佃户过来,将仓库里的几支枪都配发下去,加强防卫。

    宋佳雯就是他的心头肉,无论是谁要是敢打他闺女的主意,那是绝对要跟对方拼命的。

    屋里响起了宋佳雯和太太夫人们的说话声和笑声,欢乐的气氛在瞬间压下了宋康年心头的不安,呵呵笑着进屋,一年不见,他真是想好好看看闺女这一年,又变了多少。

    山林中,雪花飘飞。

    一头野猪呼哧呼哧的在厚厚的积雪中奔走,敏锐的嗅觉让它能轻易的发现周围的危险和厚厚积雪下的食物。

    咻……

    有锐啸撕裂风声,呼啸而来,在野猪的脑门上炸开了大团的血花!

    嗷的惨嚎中,野猪应声倒地,剧烈的挣扎着,血水随着挣扎噗嗤噗嗤流淌,在雪白的雪地里如同盛开的红花。

    周围依旧一片寂静,似乎那颗子弹是凭空出现的一般,只有细微的如同拉动枪栓子弹上膛的声音在表明,这里有人。

    是杨毅,村民们都习惯叫他杨大,背地里也会偷偷叫他杨大傻子。

    他的整个人都和周围的积雪融为了一体,无论是身上还是头上,还有那支枪上。

    枪身上包裹着布条,枪口的前方明显长出了一截也粗了不少,那是一个改装过的竹筒,上面也缠满了布条,布条上的雪花此刻微微有些融化,散发着热气,那是因为开枪受热的缘故。

    枪口之前加装竹筒,这是杨毅偶然之下的发现,能够有效的削弱枪声,在经过改装后,枪声更能达到几乎不可闻的程度。

    打猎开枪,乃是平常之事,周围的猎户们也都有火枪。

    杨毅如此小心,完全是因为他用的枪支不是一般的火枪,而是M1924式毛瑟步枪,这样的步枪即便是在军中,那也是难得一见的好枪,要是被人发现在一名猎户手中,那可就麻烦大了!

    这支枪,是他在这两年能顺利供杨宽上学,养活弟弟妹妹的关键——那些普通的猎枪不仅准头低而且杀伤力有限,打打野鸡野兔还行,像野猪之类的大型动物,根本没有任何办法。

    就像这野猪,身上蹭了厚厚的一层树脂,和皮毛粘结在一起,就跟穿了套盔甲似的,普通猎枪发射的铁砂就算射中野猪,估计也就蹭掉一层猪鬃,更别说像这步枪一样一枪毙命了。

    野猪的挣扎越来越弱,但杨毅依旧没动,静静的等待着,毕竟受伤之后的野兽往往是最凶残的,他可不敢有丝毫大意。

    而且为了这头野猪,杨毅已经在这雪地里一动不动的等了一天一夜,根本不在乎多等一会儿。

    那些流淌的血水飞快的带走着野猪的生命和力气,没过一会儿,终于再也不动。

    杨毅起身,抖落皮袄上的大片雪花,这才脚步轻快的向着野猪走去。

    这条野猪足足一百多斤重,可以让弟弟妹妹们过年吃肉吃个痛快不说,吃不完的拿到镇上换成钱,还可以给他们一人做上一套新衣服……

    想着这些,杨毅的嘴角便露出了欢喜的笑意来,让他那张过于严肃的脸看起来温和了许多。

    正准备蹲下身收拾野猪,杨毅的双眼却猛然瞪大,浑身的肌肉瞬间绷紧!

    一头色彩斑斓的豹子在他身后的不远处露出了身形,呼哧呼哧的吸着气,贪婪的嗅着空气中的血腥气,脚步踩在雪地里和风声树枝被积雪压住的咯吱声融合在一起,根本不应该被人听到。

    但杨毅听到了,这不是身为猎户在长年打猎中磨炼出来的本事,而是他的本能。

    从小,他对危险就有着天然的敏感,杨爹还没死的时候总是夸他,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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